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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今天是我最最最喜歡的星期五
很開心的出門上班 結果卻是樂極生悲阿!!!!!
大家都明瞭的 我上班的地方在三重 (五股是之前倒掉的公司啦 XD)
我每天上班都會經過兩座橋 話說 這些橋劃分的界線有夠明顯的
(永和) -- 中正橋 --> (台北市) -- 忠孝橋 --> (三重市)
正如大家所知
在永和 交通規則隨心情還有警察而定 當然看到警察就乖點
在台北 皮就要繃緊一點 因為臭警察總是會躲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
在三重 交通規則當參考啦~~~ 路上沒戴安全帽闖紅燈的一大堆
而我的交通規則當然就會隨著不同的地區 而有所改變
正所謂 入境隨俗ㄇㄟ!!
想當初在台南唸書的時候 停小路口的紅燈會被按喇叭耶
想到就覺得很懷念那樣的環境~~~
前言又喇低賽的講了太多
反正就是今天上班的時候 我整個太歡樂的在公司門口處硬闖了紅燈
明明就有看到一大群車子都再等一個超級無敵小巷子口的紅燈
闖過去以後 就看到了個小警察 面露笑容的對我招了招手
想當然的 心中真的罵了無數個髒話 面帶苦笑的騎到他面前
因為我一臉的無奈與愧疚 老實說平常的我會想要跟警察求個情
但由於發現這個警察是個剛畢業的小伙子 實在相當不好招惹 我就認了
而且他還跟我說 "你沒看到我嗎???"
我說 "沒有阿!!" (OS:要是有看到還會這麼白癡的闖紅燈嗎!!!!)
拿出了我的駕照 車子是我哥的沒帶行照 (註一)
警察先生就開始抄起了我的資料 但奇怪的是 他不是拿紅單在抄耶
他拿著一張紙 上面有格子可以寫我的駕照資料
而且一整張可以寫很多人 我看到上面有個 35年次的阿婆資料 囧!
然後把駕照還給我 就要我離開了 我沒有簽名 他也沒有拍照舉證
當時就傻愣愣的騎車走掉了
到了公司 忍不住的大聲抱怨起來
但美惠跟我說 這樣其實可以申訴
因為他沒有舉證也沒有要求我簽名立即開單 如果是逕行舉發要有證據??
其實這些東西我都不懂 我也八百年沒有被開過紅單了!!!
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跟我分享一下~~~
反正 1800 準備要飛掉了 想到就還是很悶阿~~~~
我想我好一陣子都會很遵守交通規則了!!!
還是不要跟五個小朋友過意不去
還有!!! 三重今天是怎麼了 發神經的大肆取締喔 真是過份!!!
後面送上 討厭的紅綠燈照片一張!!!!

註一
陪伴我唸書時光的小 50 在前陣子壽終正寢了
所以我目前都是在騎我哥的 125 所以說就是變成我的車了啦!
目前已經開始好好跟這台 125 認真的培養感情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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